林秀珍:
你未经报备和请假私自脱岗出境,至今未返校到岗履职,已连续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四章第十五条第十九条、《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请假及假期待遇的暂行规定》(东理人〔2007〕1号)第四章第十五条第五章第二十一条和《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莞工〔2022〕42号)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学校从2022年12月13日起解除与林秀珍的人事聘用关系。
鉴于学校以OA通知、OA邮箱、微信等多种途径与你联系均送达未果,现特以公告方式送达。请林秀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人力资源处办理离校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办理,学校有权处置相关人事财物。
特此告知
东莞理工学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