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文芳、徐勇军,校党委委员、组织统战部部长彭晓波分别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三部分内容,并围绕相应主题谈个人学习心得体会。校领导马宏伟、赖日辉、李忠红,党委委员胡钦华、邹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学习。
李文芳深入阐释了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组织纪律性的重大意义,逐条领学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他指出,新修订的《条例》第七章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等方面严明组织纪律,有利于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组织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密的组织体系和强大的组织能力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要认真学习《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徐勇军解读了廉洁纪律的定义、《条例》新修订内容,并结合丰富的案例对《条例》中廉洁纪律相关条文作详细讲解。他强调,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把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再次为党员干部划出了纪律警戒线、高压线。作为党员干部,要以《条例》为镜,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及时纠正不良风气。要坚持政治纪律,恪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洁纪律,践行群众纪律,严明工作纪律,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工作、生活、学习的坚实指引。
彭晓波深刻阐明了学习群众纪律的重要意义,通过典型案例对群众纪律相关条文进行细致领学。他表示,群众纪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法宝。严明群众纪律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党带领人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客观要求。作为高校党员干部,要严守群众纪律,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一切为了师生,一切依靠师生,从师生中来,到师生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服务师生的自觉行动。
马宏伟传达了党中央、省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党纪学习教育作了进一步强调。他要求,各二级组织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专班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严防“做样子”“走过场”,确保原原本本学习《条例》、扎扎实实开展警示教育、全面系统加强阐释解读、分级分类组织集中培训等各项工作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撰文、一审:范晖帆;二审:刘远飞;三审:叶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