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东莞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要求,校学术委员会实行年度报告制,对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一、强化制度,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体系

  1.按照《东莞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依法依规处理学术事务,是学术委员会始终遵守的原则。凡重要事项,均由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2.秘书处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成熟,保障了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有序进行。

  3.2019年度的重点工作是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6月份前完成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分别于2019年1月和4月面向全校发布两次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经各二级组织机构推荐和个人自荐,结合学校各学科发展现状及人员构成、综合考虑个人申报条件,多方征询、反复调整、数易其稿,于2019年6月26日正式出台《关于成立东莞理工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的通知》(莞工〔2019〕32 号)。第五届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是学术委员会2019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而组织体系的建立则为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事物提供了重要依据和保障。

  4.加强二级学院学术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规范学术委员会基层学术组织建设,借第五届学术委员会成立的契机,组建各二级教学机构的学术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健全完善基层学术组织章程,制定并编印《校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基层学术组织章程汇编》,明确基层学术组织议事规则。

  5.完成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指导、学位评定、科技发展及学术道德5个专门委员会换届工作,确定组成人员名单。健全完善专门委员会章程,进一步修订《东莞理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

  二、依法履行职责,依章开展工作,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学术委员会召开全委会会议4次,通过会议评审和通讯评议的方式审议、评定近百份议题。

  1.参与学位点申报、学科评估等学科建设工作。

  2.对“国家教学名师”、“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珠江学者”等多项人才培养选拔计划进行了审议推荐。

  3.从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智库引领作用、促进我校科研机构与社会发展相融合、提高社会服务效能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必要性论证,提供咨询意见。审议东莞理工学院智库专项课题39项,通过了《东莞园区统筹发展中利益共享机制创新研究》等15项智库专项。

  4.审议国际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合作导师遴选事宜,提出合理化建议。

  5.审议《东莞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分级标准》、学校认定的《权威学术期刊与A类重要学术期刊》目录及将部分中文期刊认定为学校A、B类学术期刊目录,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全年审议国家社科基金、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高校哲学社科专项等各级各类限项申报项目及学校重点科研团队、一般团队、青年团队、科研机构、科技产业创新服务专项行动、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科研启动项目申请307份。

  7.审议2018年度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奖励相关事宜。

  8.委员们能够恪尽职守,义务奉献,处理学术事务的能力有明显提高。

  以上简要报告了2019年度工作。

  在新时代下,学术委员会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不忘成立之初心,牢记时代之使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使学术权力,在学校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学术管理制度和规范,推进学术管理体制、机制的协同创新,努力在学科专业建设、学术评价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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